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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01 10:57:25 来源:法治号
[内容导读]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拓宽缴费渠道,逐步推行在线支付系统建设,通过打造“试、联、快”全闭环,助力诉讼服务驶入“快车道”,打通诉讼在线缴费最后一公里。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缴费,规范法院诉讼费、涉案往来款的收付管理,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拓宽缴费渠道,逐步推行在线支付系统建设,通过打造“试、联、快”全闭环,助力诉讼服务驶入“快车道”,打通诉讼在线缴费最后一公里。
“试”字当头,创新工作方法纾民忧
“全市每年诉讼案件约12万件,开具纸质票据及相关费用单据超过23万份,诉讼费、涉案往来款收付电子化管理试点改革后,缴费方式更加便民利民,大大缓解了当事人诉累。”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茂介绍。
近年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通支付宝、微信付款等缴费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财政厅争取,2021年宿迁市两级人民法院被列入全省法院非税收缴电子化改革试点单位,开启“电子化”时代,“电子票据”从江苏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上获取,纳入江苏省财政统一管理,与原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效力;今年5月,市中院下发《关于启动诉讼费、涉案款项电子票据的通知》,试点工作正式在全市法院全面铺开。
“诉讼费、涉案往来款办理过程中,当事人面临缴费、退费等一系列费用办理手续相关问题,其中如何缴费、缴费回执单据如何换成发票成为当事人一大疑问”审信处副处长潘旋说,现在通过试点改革,全面启用电子票据后,当事人通过手机或电脑即可完成在线缴费、在线获取电子票据,不必再到法院窗口排队取票,既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减轻了诉累,同时也方便保管,避免票据丢失的情况。
推行电子票据试点改革,将诉讼费、涉案款项缴纳“跑断腿”变为现在的“动动手”,实现了“弯道超车”。
“联”字提效,打通平台系统建机制
“以往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等款项,由立案庭工作人员统一开具纸质票据,当事人如不能及时领取还需再跑一次,后期书记员使用专用设备将发票扫描上传至电子卷宗。”该院立案庭副庭长张熠介绍,为提升诉讼服务体验,让当事人缴费、领票不用来回跑,现在市中级法人民院研发的诉讼费电子票据系统实现全程自动化、智能化,当事人缴费直接由系统生成电子票据并推送短信,需要下载保存在手机自行打印即可;书记员在电子票据自动生成后,一键引入电子卷宗,无需另外扫描、编目引入,实现在线缴费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办事效率。
据悉,经过宿迁法院与财政部门的通力合作,软件开发对接全面完成,打通了在线支付平台、费款系统、银行业务系统、财政厅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等系统,实现交易信息与案件信息关联并在线流转。2021年6月1日,宿迁市两级人民法院全面启用电子票据,当事人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罚没款等非税收入,缴纳执行款、案件和解款、保全保证金、拍卖款、刑事被害人赔偿款等涉案往来款项,以及办理诉讼退费,一律使用电子票据,纸质票据停止使用。推行电子票据,“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使缴纳费用、领取票据更加方便快捷,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线上开具电子票据38725笔。
“快”字为先,推进案件诉讼“闪”办理
“太方便了!扫码一键生成电子票据,不仅少跑路,还节省了快递费”近日,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法院立案的当事人张某,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引下,缴纳案件诉讼费用后,通过预留的电子邮箱,立马收到了诉讼费用缴纳电子票据。
为推进案件快速进入审理阶段,避免在缴费环节耽误时间,该院立案时提供多种支付方式,缴费入口快速便捷。当事人通过扫描交费(缴款)通知书上的二维码,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将款项交至法院账户,也可通过手机银行向指定账户汇款,二维码、账户均实现一案一码、一案一号,避免出现账目无法辨认的情形。
缴费成功后,相关信息会经安全隔离平台流转至法院内网费款系统,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内网系统审核确认无误后,在系统上一键生成电子票据,并推送到外网财政平台。相关系统同时主动推送短信至当事人手机,短信中含有链接信息,可通过电脑或手机打开,点击可查看票据、自主下载打印,方便快捷。
承办法官也可通过审判系统,将电子票据生成PDF格式自动引入智能卷宗,跟随结案归档,省去了翻阅纸质票据和扫描归档的繁琐,减轻法官负担,提高司法效率。同时,推行电子票据也是落实电子诉讼和无纸化办案的重要一环,真正实现了全流程快速在线办理,全过程网上留痕。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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