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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1 15:17:54 来源:人民公安报
[内容导读] 各执法办案单位要确保每天有效警情‘日清零’、执法问题‘月清仓’、积案疑案‘季清底’。鹤壁市公安局
“各执法办案单位要确保每天有效警情‘日清零’、执法问题‘月清仓’、积案疑案‘季清底’。”鹤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通过实施“案管普查+县局掌控+市局抽查”三级联动监督,建立了源头预防、过程管控、问题查纠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实现了“大案有人抓、小案有人管、事事有人问”的良好局面。
有效警情“日清零”。鹤壁市公安局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在每天零时至次日零时之间完成有效警情的处置工作,每天抽出1小时,组织情指、法制等警种部门民警召开调度会议,通过视频对全市8个县区分局逐一进行调度,督办前24小时的重点警情、案情和查处情况,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执法问题“月清仓”。对已经受理但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在问题发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案疑案“季清底”。对上一季度未办结的行政案件、未作出立案决定或不予立案通知的刑事案件以及推进力度小、进展缓慢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自查整理,采取因案施策、攻坚查办的方式,全面提高未结案件的化解率。
自推行“三清”调度机制以来,鹤壁市公安局已经调度了超过1700个案件和警情,并指导整改了1400多个重点执法问题,有效警情和执法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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